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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乡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委员会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制度

2022年04月15日 22:11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全面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加强学院党委对基层党支部的全面领导,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切实提高党建工作质量,提升党务工作的水平,加强党支部之间的横向交流,充分发挥典型支部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订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

党支部书记例会,原则上每月一次,一般安排在当月的第二周周二下午举行。因工作需要时,可随时召开例会。

二、会议内容

1.组织党支部书记学习基层党建党务工作知识,学习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校党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部署学院党委贯彻落实意见;

2.研讨决定、部署落实学院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及阶段性党建工作计划安排;

3.研讨学院党建和支部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进一步提升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能力;

4.研究和分析新时期加强党支部建设、强化思想引领、培育党建工作品牌与特色的新思路、新探索、新经验、新问题及新对策;

5.通报上次会议以来学院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统战工作、群团工作、文明创建工作等情况和各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下阶段的工作设想和工作建议,部署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6.交流党支部工作情况和经验,介绍推荐支部范围内的各类先进典型人物和事件,推广支部特色亮点活动;

7.其他需要在支部书记例会上通报或明确的事项。

三、会议组织

1.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每次会议由组织员提前一天将会议时间、地点、要求等通知到每位基层党支部书记;

2.例会实行考勤制度,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事前请假,并委托支部委员或其他党员同志参加;

3.例会中,要积极参加讨论,做好记录;例会后,各支部要及时向全体党员传达会议精神,落实工作任务。

四、会议要求

1.与会人员要遵守会议纪律,精心准备会务材料;

2.会议主持人要提高会议效率,会终要对会议进行结论性的总结;

3.组织员要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将会议纪要发至各支部;

4.例会安排的工作和做出的决议,各党支部要及时贯彻执行,并反馈执行情况。

五、实施时间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中共新乡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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