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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教育科学学院第一届教职工大会第一次会议暨教育科学学院工会第一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2025年01月07日 19:28  点击:[]

根据《新乡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院党字[2024]53号)文件精神,教育科学学院工会拟召开第一届教职工大会第一次会议暨教育科学学院工会第一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5年1月14日(周二)

二、会议地点

A11号楼225教室

三、主要议题

(一)听取《教育科学学院教职工大会提案征集情况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教育科学学院院长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教育科学学院工会工作报告》。

四、大会提案征集要求

本次大会为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搭建有效平台。为了进一步推动学院建设与发展,不断提升学院各项工作的决策质量和管理效益,本次大会将在我院教职工中征集大会提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提案时间

1月8日—1月10日;

(二)提交提案人员

教育科学学院各教研室、实验中心、学工办等基层组织,每个组织至少提交1份提案,由基层组织负责人收集纸质版提案,按时报送至大会筹备组王恺迪老师处;

(三)提交提案要求:

1.提案立案原则

教职工提交的提案应符合合法性、建设性、价值性的原则。提案内容应在宪法、法律和国家大政方针许可范围之内;具有积极倾向及建设性内涵;且具备可实施的主、客观条件;鼓励提出对学院稳定、改革和发展有重大价值和前瞻性价值的提案。

2.提案立案范围

(1)与本学院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相关的提案;

(2)与本学院教育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和日常行政管理相关的提案;

(3)与本学院“十五五发展规划”建设相关的提案;

(4)与本学院办学资源、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等统筹发展相关的提案;

(5)与本学院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相关的提案;

(6)与本学院稳定、安全、文明相关的提案;

(7)与本部门(基层组织)建设和发展相关的提案;

(8)其它与本学院发展相关的提案。

以下提案不予立案:同国家宪法、法律和政策有抵触的提案,纯属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内部问题的提案,缺乏建设性内容的提案,纯属个人具体问题的提案。

3.提交提案程序和形式

(1)提案按一事一案提出。

(2)提案的内容表述要清楚。

(3)提案需由2名以上本院教职工或工会会员附议。

(4)提案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交大会筹备组。

(5)提案表(见附件)应由提案人及附议人手写签字,字迹要清晰。

附件:《教育科学学院教职工大会提案表》

教育科学学院分工会

2025年1月3日

 

  • 附件【提案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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