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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办法

2022年08月31日 16:01  点击:[]

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是实施教学运行过程管理、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增强自我约束和发展能力的根本要求。为健全我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新乡学院关于加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院党字〔2020〕105号)文件,特制订我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办法。

明确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基本内涵,提高工作的思想站位。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在整个学校由三个层面、七个子系统构成(详见学校文件),学院在质量目标与标准系统、教学组织与实施系统、质量监控与评估系统、质量分析与反馈系统4个子系统中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二条 领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工作原则,增强工作的规范有效。工作的主要原则主要有坚持以学生中心,以生为本;坚持产出导向,用标准进行引领;坚持科学评价,实现常态监控;坚持及时反馈,持续改进;坚持全面覆盖,实现全员全程参与。

第三条 建立学院质量保障工作小组,负责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具体实施。小组情况如下:

组 长:院党委书记 院长

副组长:院党委副书记 副院长

成 员:教育科学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全员参与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在工作小组的领导下,每一位教职员工都是担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参与者,承担自己教育教学工作的主体责任。每位教职员工都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切实履行教学质量保障职责。

第五条 明确落实每一位教职员工具体责任。书记、院长负责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总体责任,主管教学副院长对全院的质量保障工作负主管责任,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对教育教学的实际运行承担具体责任,每一位任课教师、辅导员对自己承担的教育教学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 建立专题工作会议机制,扎实落实保障工作。每学期开学前召开教学质量保障工作专题会议,对本学期质量目标确定、教学组织实施、质量监控评估、质量分析反馈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布置,牢固树立教学质量保障工作意识。学期中,对具体保障工作进行检验、抽查并进行及时整改,保证保障工作落在实处。在学期末,召开教学质量保障工作总结会,对整个学期的工作进行梳理总结,积累经验,不断提升保障工作水平。

第七条建立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台账制度,详细记录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落实情况。对学院召开的专题会议、抽检情况、改进措施进行详细记录,为工作的落实提升积累详实的材料。

第八条 形成教研室组织落实制度,发挥基层教学组织的主体作用。教研室是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基层组织,教研室要通过教研活动、专题讨论等形式把教学质量保障意识灌输到每一位教师头脑中,形成意识,化作行动。教研室对自身所承担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第九条 本实施办法是学院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相应工作的开展具有直接指导作用。

第十条 本实施办法从制定之日起开始实行。

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202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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