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科研经费的管理,合理、高效、规范地使用科研经费,保证科研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新院科〔2022〕2号文件《新乡学院科研人员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试行)》、新院政〔2022〕50号文件《新乡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和新院政〔2022〕47号《新乡学院财务报销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对我院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做出以下规定。
1.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主题应与学科建设、专业发展关系紧密,一次会议主题外出参加学术交流人数一般不得超过4人。
2.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优先使用个人教科研项目经费进行报销。
3.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原则上不允许调停课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如需调停课请按照新乡学院教师调停课管理办法执行。
4.教师要按照《教育科学学院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办事流程》进行申报、备案和报销,具体办事流程如附件1所示。
5.行政管理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参照《教育科学学院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办事流程》执行。
6.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回校后应写一篇学术会议交流新闻稿(图文并茂),参会教师所在教研室主任应组织参会教师在本教研室活动中进行学术会议主旨交流汇报,汇报时间、地点发送至教科院微信通知群以方便其他教研室想参与的教师进行聆听会议精神。
教育科学学院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