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毕业生是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应届毕业生,评定数量由学生处确定。
一、推荐条件
1.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综合排名在本专业的前20%;
2.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等;
3.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的各项体育活动和文娱活动,有良好行为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4.在毕业离校过程中能够积极配合并辅助学校、老师及时完成各项工作。
二、推荐程序
1.根据学生处确定名额进行各专业的分配,由辅导员进行各班名额分配;
2.由各班班委会向辅导员老师推荐各班的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并对推荐学生事迹作以书面材料汇报;
3.由辅导员审核各班班委会推荐学生的综合成绩,并最终确定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
4.由辅导员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挑选省级优秀毕业生,并将其事迹材料向院系领导作以口头汇报,最终讨论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
5.由辅导员组织省级、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填写相应纸质表格,表格中院系意见一栏由辅导员填写。
三、汇总
1.辅导员将省级、校级优秀大学生名单汇总为电子版,电子版格式按学校要求整理;
2.将整理好的电子版名单和纸质表格报到团总支,由团总支递交学校。
教育科学系团总支
2011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