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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2022年04月20日 13:44  点击:[]

一、学生在参加实验前,必须认真复习教材中的有关理论,预习实验指导讲义。明确本次实验的原理、目的、要求及操作规程。未做好预习者,教师有权令其退出实验室。

二、学生在实验前,要认真听取教师的讲课,未经教师准许不得随意开始实验或搬弄仪器及其他设备用具。教师讲授完毕后,凡有不明确的问题,应及时向教师提出,在完全明确本次实验各项要求,并经教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实验。

三、学生在进行实验时,要注意安全,严格按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未经允许不得做规定以外的实验。凡遇疑难问题,应及时请问教师,不得自行其事。

四、严禁携带雨伞、饭盒、食品及其他非学习用品进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抽烟、进食、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弄脏地板、桌面和墙面。如违反规定,将视情节轻重实行批评教育或罚款处理。实验室内严禁大声喧哗,不准打闹和随意走动。

五、爱护室内一切仪器、设备、药品、材料及用具,不得乱拿乱用,如遇故障、缺损、不合规格等问题时,应及时报告,请求更换或补充。使用材料、药品要力求节约,不要过量,以免浪费。

六、学生在计算机机房上机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上机步骤。严禁随便乱改系统设置,散步计算机病毒和删除别人目录、原程序、数据库等;严禁利用计算机及其网络做任何违纪、违法或违反公共道德的事情,一经发现将按照校纪校规和国家相关法律处理。

七、实验结束时,学生应按教学要求将实验过程、数据及实验结果的相关数据交教师检查,不合格者,应申请重做或补做。合格者,应将所用实验物品全面清理(包括清洗),放回原处,经教师或实验员检验后,方可离开实验室。实验教师一定要填好实验日志和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记录。

八、实验室室内仪器、设备、工具、桌椅等物品,严禁私自拿出室外或借用。按要求需在室外进行实验时,所需物品应经教师和实验员统一,列具清单,核查登记后方可带出实验室,并应于实验完毕后,及时清理,如数归还。

九、实验中,凡人为损坏或损失仪器、设备及常用工具时,视情节应追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赔偿手续。

十、实验时间内,非实验的人员不得入内。每次实验完毕后,必须全面整理和打扫清洁卫生,并关好水龙头,切断电源,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后,方能关窗锁门,离开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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