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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系学生管理及量化评分办法

2013年03月18日 21:44  点击:[]

为搞好我系的学生工作,依据《学生守则》及学生管理有关条例,特制订我系学生管理及量化评分办法。

1.量化考评及使用范围

1.1.此《办法》适用于教科系每一位同学。

1.2.每位同学的量化考评总分计入每学期的综合成绩(权重为30%),作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入党推优、及其他评优评先活动的主要依据。

1.3.每位同学量化基础分为30分。

2.学生量化管理及考核部门

2.1.量化分的统计、考核工作由学生会、团总支各部门及各班班委、团支部相应委员共同完成。

2.2.学生会、团总支各部门与各班班委、团支部在日常工作中的工作对应关系为: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对应各班班长;团总支副书记对应各班团支书;组织部对应各班组织委员;生活部对应各班生活委员;心理健康指导部对应各班心理委员;学习部对应各班学习委员;宣传部对应各班宣传委员;文艺部对应各班文艺委员;推普部对应各班推普委员;纪检部对应各班纪律委员;体育部对应各班体育委员。

2.3.学生会、团总支各部门与各班班委、团支部对应委员在工作上要相互配合。各班班委、团支部对应委员对学生会、团总支对应部门有参与、协助工作的义务和提出建议的权利,学生会、团总支对应部门对各班班委、团支部对应委员有指挥工作的权利和指导工作的义务。每学期期中和期末,由系团总支、组织部主持,对所有学生干部进行背靠背的民主评议。组织部将民主评议的结果上报给系学生支部、团总支和辅导员,作为学生干部人员调整和组织发展的重要参考依据。

2.4.学生会、团总支各部门和各班班委、团支部对应委员应及时计算、公布、公示量化分及加分明细。

3.量化分加分的分工

学生会、团总支各部依据我系量化分章程,负责量化分的计算、公示、及重大问题决策。

团总支书记及辅导员负责量化分的标准调整、审核、存档工作。

4.校、系级活动安排

  4.1.活动安排原则

  以重奖精英、普及大众为原则,学生会、团总支鼓励有特长的同学积极参加校级及校级以上活动,督促、鼓励各部、各班班委、团支部以部、班为单位组织校内集体活动。活动形式可采用各部、班单独召开、同专业结合、同年级结合、系内或校内联合等多种形式。超过1/3以上的非班委同学亦可自行组织集体活动,可于事先或事后报请学生相应部门获知,亦可享受与学生干部组织活动同样的获奖和量化加分待遇。

  4.2.活动安排要求

  在学生会、团总支各部指导下进行;内容健康向上;经济实用、结合专业特点和同学实际;难度适中,强调趣味性、实用性、可操作性,面向全班所有同学,积极邀请同系同学,鼓励学生干部、学生党员主动参加。

5.量化加分原则

  坚持有依据加分、透明加分、奖励加分、客观加分、平等加分,杜绝无依据加分、私自加分、分内工作加分、主观加分、学干利用职权加分;

6.量化加分标准:

6.1.奖励加分标准

6.1.1.对于有确切奖励等级的获奖结果,校级、系级、班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98分,543分和321分;市级为校级两倍;省级为市级两倍;国家级为省级两倍;县区级及其他视同为校级;重复参加比赛的依据获奖结果应重复计分[1]

  6.1.2.奖励加分的依据为个人提供的各类奖状、荣誉证书、学校文件或学生干部提供的可供证实的文字证明材料。校内奖励证书的盖章单位为校内各党团行政部门,校外奖励证书的盖章单位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党团部门。若校外奖励证书的盖章单位不是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党团部门,由获奖者提出,由团总支书记、学生辅导员集体研究决定。

6.1.3.对于没有确切奖励等级的奖励、表扬、应对检查等,则视其获取难度判定。如其获取难度略高于一等奖,则按照一等奖进行奖励加分;如其获取难度略低于三等奖,则按照三等奖进行奖励加分;判断流程为由相应部长报请由学生会高中层学生干部会议集体研究判定。

6.1.4.学生通过水平能力测试、职业资格考试等各类考试类的,根据其难度视同为校一等奖加分;参加校、市、省、国家等各级演出的,视同为获得同级别一等奖加分。

  6.2.重大集体活动加分

  6.2.1.组织我系同学参加校级、系级、班级重大集体活动的人员原则上以学生干部、学生党员为主[2],原则上不予加分,而由团总支、组织部作好组织、考勤、记录、表扬、批评工作,并将学生党员的表现及时反映给学生支部,做为其组织发展的重要参考依据。

  6.2.2.在组织集体活动中确需进行量化加分的,由系学生会、团总支于大型集体活动前研究确定主要负责人,并确定临时性量化加分标准,但必须依据事先公示临时加分原则、事后及时公布公示的原则进行。

7.学生会、团总支各部加分依据及考评范围

  7.1.生活部

  7.1.1.生活部量化加分的依据主要包括宿舍等卫生区的卫生评比结果。生活部及各班生活委员积极配合学校的宿舍卫生评比,积极创造条件组织我系宿舍卫生评比。

7.1.2.学校组织宿舍卫生普查,对于给予优秀或相当于优秀评价的宿舍,视同于获得校级一等奖;学校组织宿舍卫生抽查,对于给予优秀或相当于优秀评价的宿舍,视同于获得校级一等奖,如果没有给予优秀与否的评价,但积极配合学校抽查的,视同于获得校级二等奖。

7.1.3.对于住在其他班级、专业、年级、院系宿舍的同学,及住在非标准宿舍的同学,如提出与该班同学同次的宿舍卫生检查申请,卫生评比小组应积极配合,并酌情考虑具体情况。

  7.1.4.宿舍卫生评比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即可由生活部长安排,由生活部各成员组成,也可由该班生活委员安排,由班委成员、宿舍长或宿舍代表组成。

  7.2.心理健康指导部

  7.2.1.心理健康指导部量化加分的依据主要包括校系各评比类心理健康活动获奖结果[3]

  7.2.2.非评比类心理健康活动的组织工作原则上由心理部安排[4],不考虑量化加分。

  7.3.学习部

  7.3.1.量化加分的依据主要包括校系级与学习相关的各评比类活动获奖结果[5]、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结果等。

  7.3.2.英语专业八级、专业四级、六级、四级参照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的一等奖在能够提供依据的学期进行加分[6];计算机四级、三级、二级参照省级、市级、校级一等奖在能够提供依据的学期进行加分[7]

  7.3.3.参加系办值周的同学每人每学期加48,由系办教学秘书和干事根据值周同学的工作将分数反映给学习部。

    7.3.4.根据校系安排及时上交实习报告、实习就业证明等,每人次加5分。

  7.4.宣传部

  7.4.1.量化加分的依据主要包括与宣传有关的各类评比性活动获奖结果[8]、在各媒体发表的文章等[9]

  7.4.2.信件收发员无重大差错的,每学期3分。

  7.4.3.宣传部成员为我系进行板报、海报等宣传活动而无法进行评比的[10],每办一期加1分。

  7.4.4.如一稿多投并在不同媒体上发表,加分原则就高不就低。

  7.4.5.以记者、编辑等身份在媒体上发表文章的不计量化分。

  7.4.6.校运动会或其他重大活动期间,在校广播站每供稿并播放一篇加1分。

  7.5.文艺部

  7.5.1.量化加分的依据主要包括与文艺部有关的各类评比性活动获奖结果[11]

7.5.2.参加校级及校级以上演出但未进行评奖的,确属优秀的,根据校团委、宣传部门老师的推荐意见,参考对应级别一等奖进行量化加分。

7.5.3代表教科系参加学校啦啦操比赛,基础分为5分,如果获学校一二三等奖则根据学校奖项再加分,如果参加学校比赛但未获奖,每人加7分。

7.5.4参加教科系元旦晚会节目初选的加1分,参加复选的加3分,参加演出的加5分,该项量化加分就高不重复。

7.5.5代表教科系参加学校大合唱比赛的同学,获校级奖项的按照学校奖项加分,未获奖项的每人加5分。

  7.6.推普部

  7.6.1.量化加分的依据主要包括与推普部有关的各类评比性活动获奖结果[12]

7.6.2.通过国家普通话考试获得一级乙等以上成绩,在其取得通过依据的学期加1分。校广播站成员在其任职所在学期加3分。

7.6.3代表教科系参加学校比赛的演讲剧成员,基础分为5分,如果获学校一二三等奖则根据学校奖项再加分,如果参加学校比赛但未获奖,每人加7分。

  7.7.体育部

  7.7.1.体育部量化加分的依据主要包括与体育部有关的各类评比性活动的获奖结果[13]

  7.7.2.篮球(排球、足球)赛前四名、进入复赛、小组未出线分别视为校级一二三等奖;在此基础上,每参加一场主力加2分,替补加1[14]

  7.7.3.校级运动会,前三名、四至六名、前七、八名分别对应校一二三等奖,参赛未获名次的参照系一等奖。

7.7.4.校长跑比赛前十名、十一至三十名、三十一至五十名分别对应校一二三等奖,参赛未获名次的参照系一等奖。

7.7.5.体育部在学校重要比赛前应进行我系选拔赛并评出系一二三等奖,其中获得一等奖的同学代表我系参加学校比赛。

7.7.6.体育部和各班体育委员应积极组织经济实用、趣味强的群众体育活动并予以评奖。学校组织的趣味性群众体育活动,若给予评奖,则按照校级一二三等奖的奖励进行量化加分;如未给予评奖,给予好评的参考校二等奖,未予评价的参考校三等奖。

7.7.7参加学校运动会方块队和鲜花队的成员,每人加5分。

7.8.纪检部

  7.8.1.考勤每旷课1节扣1[15]

7.8.2.有辅导员签字生效的假条的视为请假,不加分亦不减分[16]

  7.8.3.纪检部的量化分公示采用一月一公示制,即每月将量化分减分情况公示在系办公示栏处;在学校组织的重大集体活动(如运动会)期间发生的量化分减分情况,纪检部也可采用一事一公示,即在事后及时公示。

  7.8.4.纪检部量化分变化的依据是考勤结果、各班纪律委员如实记录的考勤表和辅导员签名的假条。各班纪律委员在上课、班会或其他需要考勤的活动时要随身携带考勤表,并如实记录出勤情况。每周各班纪律委员与纪检部核对一次考勤表记录情况。

7.8.5.纪检部进行考勤时,除不可抗力外,点到名字的同学应高举单臂、以响亮声音严肃答到;若纪检部在上课前进行考勤,则点名时间不早于上课前五分钟;若纪检部在上课后进行考勤,任何人不经纪检部允许不得离场;因自身原因迟到、早退、注意力不集中、代人答到及影响纪检部点名的一切后果自负;

7.8.6.连续五次考勤均出勤的加1分;旷课一节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病事假以假条为准,不算出勤,也不扣分;公假视同为出勤。每学期请假超过3次扣掉全勤分;请假低于或等于3次且有假条为证的,算全勤,期末一次性加5分。

7.9.组织部

7.9.2.团总支和组织部负责学生干部、学生党员的记录、考评工作。团总支、组织部与各班团支书、组织委员根据其负责范围具体填写《教育科学系学生党员集体活动表现记录》,做到“凡集体活动必记录”;各班组织委员在集体活动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记录结果与组织部进行核对,组织部长将核对后的结果于三个工作日内上报团总支,团总支三个工作日内作出表扬及批评决定。

组织部要在集体活动中对学生党员进行考勤[17],考勤人员主要由学生党员骨干、组织部、各班团支书、组织委员担任,或由团总支直接指命。进行考勤时,除不可抗力外,点到名字的同学应高举单臂、以响亮声音严肃答到;若在集体活动前进行考勤,则点名时间不早于集体活动前五分钟;若在集体活动后进行考勤,任何人不经允许不得离场;因自身原因迟到、早退、注意力不集中、代人答到及影响点名的一切后果自负。考勤结果仅分为出勤和缺勤两种,不考虑请假情况。在有合法依据的前提下,公假视为出勤。学生党员在集体活动中连续三次缺勤或累计五次缺勤者,团总支指派党员老师或学生党员在适当场合进行警告;警告之后仍有缺勤者,推迟一次发展机会。

7.9.3.每学期期末前,组织部根据学生干部的民主评议结果负责完成学生干部的基础分加分工作。

基础分标准为:凡工作积极、工作有成效的学生干部, 校学生会成员加5分;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主席、副主席、团总支副书记)每人加4分;系学生会部长、各班班长、各支部团支书加3.5分,系学生会副部长、各部成员、各班班委其它委员加3分。如该学期各学生干部进行了民主评议,则依据民主评议结果和计算公式进行一次性奖励加分,此项基础分不再享受。

7.9.4.获得校级及校级以上先进个人等荣誉的,在其通过的学期获得每证2分的加分奖励。获得者须向组织部提供该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原件审核后返回本人,复印件交系团总支审核、存档。校级先进个人荣誉的发证单位为校级行政机关;校级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的发证单位为教育主管部门、党团行政部门。

8.学生干部考核及奖惩加分

  8.1.考核责任划分

8.1.1.辅导员负责对主席、副主席、团总支副书记、各班班长的考核;

8.1.2.团总支副书记负责对各团支部书记的考核;

8.1.3.各部部长负责对各部副部长、成员的考核;

8.1.4.班长、团支书负责对班委、团支部成员的考核;

8.1.5.组织部及各班组织委员每学期对所有学生干部进行至少一次民主评议,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学期中期以后至考试以前。组织部的民主评议由团总支副书记及各班团支书负责。

8.1.6.民主评议采用无记名投票制。民主评议的对应关系为:

学生会正副主席、团总支副书记——各部正副部长、各班班长、团支书

各部正副部长——各班班长、团支书

各班班委、团支部成员——该班全体成员

8.2.对学生干部的一次性奖励加分

系团总支根据民主评议的结果对学生干部进行一次性奖励。学生干部的一次性奖励分=级别基础分×民主评议系数×出勤率[18]。享受此项加分的不再享受学生干部的基础分加分。

 

                                                                      20101020



[1] 如某项比赛分别进行了初赛、复赛、决赛,每轮比赛均公布等级奖励结果,则依据成绩重复计算。如仅仅是获得进入更高级别比赛资格,则不重复计算。

[2] 本规则所指学生党员包括党员、预备党员、培养对象、入党积极分子。

[3] 评比类心理健康活动主要包括心理剧比赛、心理健康知识竞赛、心理健康征文比赛等。

[4] 非评比类心理健康活动主要包括心理健康座谈会、心理班会、心理电影等工作。

[5] 与学习部相关的各类评比类活动主要包括教学技能大赛、说课比赛、知识竞赛等。

[6] 英语四六级以不低于425分的成绩单为依据。

[7] 以计算机等级证书为依据。

[8] 与宣传部有关的各类评比活动包括板报比赛、手抄报比赛、摄影比赛、征文比赛等。

[9] 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系级媒体发表文章的加分参考对应级别一等奖的奖励加分。校级包括校报、校网页、校各部门各类工作简报;系级包括系网页及其他。

[10] 包括我系学生支部、团总支、学生会、心理协会、手工协会、摄影协会等。

[11] 与文艺部有关的评比性活动主要包括文艺晚会、大型晚会、大合唱、歌手大赛、啦啦操、演讲剧等。

[12] 与推普部有关的评比性活动主要包括辩论、朗诵、演讲、主持人大赛、职业规划大赛、演讲剧等。

[13] 与体育部有关的评比性活动主要包括春季篮球赛、新生篮球赛、运动会、越野长跑比赛、其他各类校级比赛及我系自行组织的各类体育比赛等。

[14] 教练、队长视同为主力,此队长指对新生篮球队员进行指导的非新生人员。

[15] 考勤范围包括公共课、专业课、体育课、团课、主题班会、大型集体活动、校系学生会例会。

[16] 请假分为公假、病假、事假三种,其中公假视同为出勤。

[17] 集体活动包括各级组织安排的各类活动,包括根据组织要求各班组织的班会。

[18] 民主评议系数=(得优票数所占比例×3)+(得良票数所占比例×2)+(得中票数所占比例×0)-(差票数所占比例×1);出勤率=出勤人数+应到人数,出勤人数以有效票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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