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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系学生干部岗位设置及相关管理规定

2013年03月18日 21:35  点击:[]

教育科学系学生干部岗位设置及相关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地加强校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使学生会、团总支、班委、团支部即分工明确,又互相协作,使得管理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使学生干部队伍达到高效、精炼、统一,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真正发挥学生干部的骨干性带头作用,特制定系学生干部岗位设置办法。

一 岗位

系学生会由生活部、女生部、文艺部、体育部、学习部、推普部、心理部、办公室及各班班长组成;系团总支由纪检部、组织部、宣传部及各班团支书组成。

各班班委由班长、副班长、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学习委员、推普委员、心理委员组成;各班团支部由团支部书记、纪律委员(由副班长兼任)、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组成。

二 岗位编制

学生会岗位编制:学生会正主席1名,副主席13名;生活部、女生部、文艺部、体育部、学习部、推普部、心理部、办公室正部长1名,副部长12名;各班班长。

团总支编制:团总支副书记1名;纪检部、组织部、宣传部正部长1名,副部长12名。各班团支书。

三 岗位产生办法

1.学生会主席、团总支副书记和各部部长于每学年上学期(9月左右)的学生会选举中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形式产生。新一任主席的选举工作由辅导员或学生会现任主席主持,新一任团总支副书记的选举工作由团总支书记、辅导员或现任团总支副书记主持,由系学生会、团总支选举产生;新一任各部部长的选举工作由各部现任部长主持,由各部成员和各班相应委员选举产生;选举出来的同学的任命需经辅导员报给系领导研究决定。

2.一年级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左右进行班委、团支部选举。选举产生的班长和团支书直接进入系学生会及团总支。班委、团支部成员配合学生会、团总支工作。

3.学生干部出现如下几种情况的,请该学生自动辞职:

1)考试课不及格;

2)严重违纪

3)在民意测评中优良合计比例不足50%的。

四 学生干部选举产生办法

1.学生干部的选举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2.学生会、团总支各个岗位的候选人为除新生和毕业生以外的全体同学。

3.学生会、团总支学生干部选举产生办法。

学生会、团总支各位学生干部通过民主集中制产生,其中民主的过程原则上采取公开投票法。

系学生会主席、团总支副书记的投票人原则上包括四类:

1)现任主席团成员

2)非新生、非毕业班、非候选人的各班班长、支书;

3)候选人本身

4)团总支书记及各位辅导员

系学生会、团总支各部正副部长的投票人原则上为该部成员。

现任学生会主席、团总支副书记、各部部长将选举结果报送团总支书记,由团总支书记报请系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4.班委、团支部选举产生办法

班委、团支部各学生干部的产生采取民主集中制的方法产生。候选人为该班、团支部全体同学。选举原则上进行两轮,第一轮选举的投票人为全体同学,产生票数最高的11位同学进入第二轮选举;第二轮选举由此11人根据意向自选。有弃权者由票数相对较高者递补。

班委、团支部的选举过程由团总支书记、辅导员或指派的学生干部组织,选举结果仅为建议人选,由团总支书记、辅导员老师报请系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教育科学系

                                                        201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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